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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委2016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年度计划
2016-03-10    

    为认真做好2016年丽水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丽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网上资料申报任务清单,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市创建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学习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的宣传教育作为党委(党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建立完善学习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机制。积极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提升创建水平,推动我委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要任务 

  根据《市经信委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今年我们必须在全面创建的同时,突出工作重点,在以下方面加大创建力度: 

  1.制止乱扔杂物、车窗抛物、损坏花草树木现象。 

  2.制止争吵谩骂、沿街乞讨、算命现象,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3.做好车辆各行其道。制止行人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现象。 

  4.做好主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制止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被违规占用现象。 

  5.做好街面的卫生清洁工作,无纸屑和烟头等物现象。店面货物的有序排放,严禁将货物排放在门线外。 

  6.做好自行车以及电瓶车要放在指定的白线格子内,并要整齐有序停放。 

  7.做好店人员及街上行人的问卷调查答复和核心价值观内容的引导工作。 

  8、深化“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活动,着重推动我委网站“讲文明、树新风”及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的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负责担当。中层以上干部要率先示范,把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国测”工作作为当前的第一政治任务,重点是督促问题整改、协调力量组织、落实责任到人。 

  (二)持续推动。组织日常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马上进行整改,确保全方位全天候管控到位,对需要协调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要积极协调解决,做到一旦发现就立即整改,确保包干区、委内办公大楼、通讯营业大厅以及对接的城中村—丽光村以最好的状态迎接国测。 

  (三)加强宣传。组织开展上门入户的创建大宣传活动,以送市民文明手册等形式引导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支持创建,配合问卷,入户率要达到100%。形成浓厚氛围和强力正面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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