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说明
一、本报告适用于年综合能耗3000吨标准煤以下的县(市)级重点用能企业。
二、填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填报,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本报告以年度为期限进行报送,必须在下年1月份前报当地节能主管部门。
四、报告必须经填报单位盖章、法人代表签字才生效。
五、本报告一式三份,由市经贸委、县(市)区经贸局各存一份,企业留底一份。
六、本报告网上下载地址:http://www.lzzbdx.com/wsbs/zlxz/。